邢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终止委托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09 来源:
邢政务办〔2026〕2号 邢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终止委托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抓紧清理整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问题的通知》(冀药监法函〔2026〕582号)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秩序,决定终止委托各县(市、区)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相关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0月12日起,全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含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等全部事项)统一收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各县(市、区)停止受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相关申请,严禁越权开展审批工作。2026年10月12日前,各县(市、区)已依法受理但尚未办结的,由原受理单位依法办结,确保审批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辖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巡查、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持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守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 三、各县(市、区)要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告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办事渠道变更事项,避免企业往返跑腿。 特此通知。 邢台市政务服务 邢台市市场监督 管理办公室 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