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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发布证照临期提醒服务事项(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5   来源: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发布证照临期提醒服务事项(第二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因证照过期企业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将证照临期提醒服务事项(第二批)公告如下:

 

证照临期提醒服务事项(第二批)

 

 

 

序号

证照(事项)名称

有效期

1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年

2

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证书

6年

3

供热经营许可证

5年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年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2年

6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年

7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电子证

4年

8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电子证

5年

9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5年

10

民办学历学校筹设批复

3年

11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1年

12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不超过1年

13

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

最长3年

14

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

最长3年

15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6个月

16

临时使用林地

2年

17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年

18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