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委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4 来源: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委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 信都区、襄都区行政审批局: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两区民生与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提升城市建设能力,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级核准权限委托你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内容 原市级核准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交通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权限委托给信都区、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实施。以上事项全部纳入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二、委托事项启动办理时间 2026年4月20日起,信都区、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启动办理委托的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交通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工作。启动前市行政审批局已受理的相关业务由市局负责办结。 三、做好衔接工作 1.明确办理流程。区行政审批局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规划区内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交通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设定依据、办理材料、流程图、办理时限、一次性告知书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委托事项顺利承接。 2.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承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确保委托事项顺利实施。 3.强化权责范围。区行政审批局需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实施核准行为,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受委托的核准。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