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清河县、威县、临西县、南宫市四地行政审批局共同推出了市场主体迁移登记“四地联办”工作机制,制定了《便利市场主体迁移联合工作方案》,于2月10日举行了签约仪式。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田秀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五科科长刘晓英出席签约仪式。 清河县、威县、南宫市、临西县四地毗邻,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活跃度显著提高,四地企业迁移的频次不断增加,市场主体“迁移难”的问题日益显著。按照以往市场主体迁移的步骤,至少需要“三步走”,一是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准迁登记,二是到迁出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三是再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这样企业迁移最少需要跑三次,手续繁杂耗时长,给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市场主体“迁移难”一度成为企业和群众的难点、痛点之一。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市场主体“迁移难”问题,鼓励各县(市、区)围绕重点领域和企业难点、痛点,不断尝试改革创新,加强业务指导,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联合威县、临西县、南宫市推出了“四地联办”服务机制,为全市各县(市、区)审批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目前,凡是在四地区域内迁移的市场主体,仅需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登记申请,即可享受拟迁入地和迁出地登记机关协同办理服务,申请材料邮寄费用、帮办代办费用由迁入地登记机关承担,《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及企业档案等的邮寄费用由迁出登记机关承担,真正做到为企业减环节、减时限、降成本,申请人也从原来的“两地跑”“往返跑”变为“一地办”、“跑一次”,真正实现了少跑腿、好办事、办成事,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四地联办”服务机制用行政审批的“减法”赢得企业发展的“乘法”,在降低企业发展制度性成本的同时,打破不同地域市场主体间的隐形门槛,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促进了区域经济的活跃度和竞争力,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签约仪式当天,威县行政审批局便受理了一家企业的迁入业务。清河存泽密封件有限公司申请迁入威县,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了该企业的申请之后,随即收取了企业的迁出申请材料,并转交至清河县行政审批局,档案资料只在两局之间流转,企业无需再到清河申请迁出。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将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的邢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