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扩面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 为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改革力度,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邢台市成功争取成为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告知承诺制省级试点。按照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扩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和《邢台市政务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制定了《邢台市扩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更大范围和更多领域简化审批,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惠企利民】以“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目标,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问题导向,以“政府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通过建立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务服务部门当场办理、监管部门履诺核查三方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政务服务程序,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成本,在政务服务领域有序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邢台市扩面实行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按照承诺限期补齐补全型业务、承诺部门间信息核查、承诺代替申请材料、承诺免于实质审查四种类型实施,涉及政务服务事项主项92项共包含业务办理项155项。据统计,上述四类事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后,通过承诺书代替申请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减少291个,压减率为59%。 【坚持打牢基础,强化以点带面】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事项涉及人社、医保、司法等部门较多、事项范围较广。今年年初,确定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临城县、隆尧县、柏乡县、巨鹿县、邢台经济开发区8个县(市、区)改革试点,深入贯彻“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原则,有效发挥了为改革试制度、为全市创经验的示范作用,助力告知承诺制走深走实。 【坚持风险可控,强化日常监管】在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同时,有效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工作要求,强化风险防控。明确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仍然按照正常申请程序提交材料。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邢台),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因素,制定分类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流程以及是否免于核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日常监管或核查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坚持便民利企,强化承诺诚信管理】建立完善承诺失信惩戒机制,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不实承诺或逾期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记入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档案,并通过“信用中国(邢台)网”予以公示。公示前向行政相对人告知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做好行政相对人申请复核的准备。有失信记录的行政相对人不适用于承诺制办理,行政相对人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受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