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邢台博皓口腔门诊部等医疗广告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4 来源:
网络公示〔2026〕31号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邢台博皓口腔门诊部等医疗广告信息的公告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将医疗广告样件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 经审查,河北迪曼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宁晋迪曼口腔门诊部、邢台博皓口腔门诊部、邢台宏皓口腔医院万达广场口腔门诊部、邢台宏皓口腔医院平乡口腔门诊部、郭艳口腔诊所、邢台信都乐笑口腔诊所等6个医疗机构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医疗广告发布条件,均已审查合格,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告。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