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工作规范
一、服务宗旨
勤政、廉洁、务实、高效
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内部审核、限时办结、邮寄送达
三、工作标准
1、认真受理各项业务,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承诺期限办理。
2、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审批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六公开。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熟练,准确答疑。
4、热情周到服务,妥善处理与服务对象的矛盾。
四、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禁止串岗、空岗、禁止从事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不准利用职权及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捞好处。
3、向申办人一次性说明办理程序、相关部门、需申报的各项资料等。
4、禁止在大厅喧哗、嬉闹、吸烟。
五、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工作人员的整个形象应是仪表端正,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服务优质,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一)仪容仪表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正,按规定佩证上岗。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工作时间不准穿无袖短衫背心,短裤、未过膝短裙和拖鞋。
(二)举止行为
1、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
2、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3、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5、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同行。
6、禁止在工作场所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7、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8、禁止在工作期间上网和进行电脑游戏。
9、工作期间,禁止接待与审批业务无关人员。
10、工作期间因故确需离岗时,必须保证窗口能连续工作。
(三)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同时提倡工作人员说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谈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说“您好,行政审批局××科”,“请讲,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你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科室/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4、给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应说“请稍等”,“请填写”,“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你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请保管好您的材料”,“请您不要着急,您申请的事项属于特事特办的范围,请稍等一下”等等。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齐手续再来办理”等等。
(四)禁用语
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不知道”,“你去问××”,“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上面不是写好了吗”,“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 “有意见找领导去”,“我就是这个态度,你告去”,“有本事不要来我这儿办”,“你有完没完”等等。